-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13888624337 杨律师
联系方式:13108689250 尹律师
Q Q邮箱:349457559@qq.com
律所网址:www.yncyls.com
律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幢21楼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分析不解剖尸体对于鉴定该医疗事故是否有影响?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介绍道,常规的医疗事故一般是由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存在过错,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事故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后,往往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不解剖能不能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律师介绍道,如果造成患者死亡,对死因有异议的,要进行尸体解剖。如果对死因没有异议的,不解剖也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提到,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二十条提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那么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可以重新鉴定吗?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通过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可以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尸体解剖是在就死亡原因存在异议时才进行的鉴定。如果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的,不解剖尸体也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记律师协会医疗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2021年04月15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团队解析由于医生夸大病情导致的医疗事故怎么处理2021年04月14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分析护士医疗事故中领导是否有责任2021年04月14日
- 在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团队看来车祸后的医疗费应该怎样分摊2021年04月13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分析医疗器械有问题需要管理人负责任吗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