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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遭遇无资质服务,医疗纠纷律师如何追要三倍惩罚性赔偿?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医疗美容遭遇无资质服务如何追要赔偿


医疗美容遭遇无资质服务如何追要赔偿


  云南医疗美容纠纷律师分享案情:2015年起,小琴在靓靓美容定制了多个美容护肤项目,除了一些常规美容外,还有灌肠排毒、色素管理(射频)项目。服务中,小琴逐渐感到身体不适,向区卫健委举报后,发现该中心存在无资质违规医疗行为。小琴遂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退还已支付的服务、产品费用,并进行三倍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靓靓美容向小琴退还66余万元,并三倍赔偿其损失,同时判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靓靓美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靓靓美容及投资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审理认为,医疗美容是消费者为了提升生活品质、改善自身容貌所进行的生活消费,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专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靓靓美容理应知晓其应具备相关资质才可以开展灌肠、射频医疗手段,并由具有相关卫生技术的人员进行操作。现靓靓美容在缺乏资质的情况下,向小琴提供上述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认定具有欺诈的故意,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金规定。

  据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普通消费者,其接受医美服务的直观目的在于提升“颜值”,属于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消费,往往缺乏渠道或意识去甄别美容机构的资质,在现阶段有必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适用于医疗美容纠纷,给予消费者特别保护。

  近年来,有相当部分诉至法院的医美纠纷,往往是消费者不满医美效果,未达到其心理预期从而引发争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本无可厚非,但消费者也应意识到医疗美容的效果除了与医师水平、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有关外,还与消费者自身体质和术后护理等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选择美容机构时,应要求美容机构出示相关医疗资质证明,合理确定诊疗方案,适度消费,保护自身安全。如遇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云南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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