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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医疗纠纷律师为您解答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如果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那做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个部门呢?


做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个部门


  一般地,昆明医疗律师认为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并且,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当然了,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建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头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头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昆明医疗律师换种说法,也就是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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