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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分析药物过敏死亡是意外伤害吗?看完都惊呆了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药物过敏主要是由于药物所引起的过敏反应,这是药物不良的一种特殊类型。出现药物过敏也是有原因的,很多委托人咨询药物过敏死亡是意外伤害吗?
首先,云南医疗纠纷律师分析,医生下处方用药时,药物过敏,只要医院按正规的程序使用药物,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如果是医生个人疏忽,没有事先询问患者导致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属于医疗事故。
云南医疗律师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意外险有三层含义:须存在客观事故且事故原因具有偶然性、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被保险人须有客观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或伤残结果。
事故与被保险人人身伤害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即事故是被保险人受伤的原因,被保险人受伤是事故的后果。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定注射的青霉素类药物,可以视为“外部”因素。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判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保险业对“意外伤害”的内涵及其理解,且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已经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说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是在对“意外伤害”内涵的认知与保险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同保险公司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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