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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致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听听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意见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不可预见的、突发的,这两个条件中前者说明了意外事故的发生,应该是超出当事人意料之外的,即当事人无法依据常识事先预测事故的发生和损伤的结果,而后者则强调的是意外事故发生的即时性与短暂性方面的特点。那么药物过敏致死属于意外伤害吗?我们来听听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的分析。
首先,云南医疗纠纷律师肯定的告诉大家,药物过敏致死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1、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后果。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分析,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才接受了青霉素的注射疗。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或者故意企图杀害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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