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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所提醒大家医疗事故赔偿要注意以下时效性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之所以发生医疗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争议和困惑,主要在于大家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的理解不一致。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提醒大家,案由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迥然不同。通常都要注意一个关键问题:时效性,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性有多久呢?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性有多久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整理,“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医疗事故的赔偿时效是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或中止。

  若该患者或家属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根据一般规律可推定该患者或家属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即存在医疗过错情况)。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是从证据形成的时间或侵害事实发生的时间。

  对于既无证据证明,又不能按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则诉讼时效从发现侵害事实的实际时间起算,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云南医疗纠纷律师咨询。

  医疗事故认定是一个需经特定程序的鉴定过程,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时间通常滞后于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或更长时间。不能以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已超过一年作为案件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具体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云南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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