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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程中患者有以下知情权,医疗纠纷律师整理如下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保存好门诊病历、处方单、正在服用的药物、收费发票等。针对案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要慎重行事,不可感情用事,诉讼前要结合案情确定具体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事项。但很多情况下,医疗过程中患者有哪些知情权都不知道,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介绍一下。
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理由、内容、预期的诊疗效果、医疗方法对患者的侵袭范围)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特别是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师防止危险发生的能力等)等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包括相关手术、相关检查。
2、医疗费用知情权。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醒,患者在检查、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医疗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
3、医疗资料知情权。云南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提供的义务。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
4、医疗争议知情权。发生医疗争议后,患者或其家属应有权参与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组成员,要求有利害关系的鉴家回避的权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同时,患者对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等享有知情权。
患者知情权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医疗行为知情权、医疗费用知情权,患者在检查、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医疗资料知情权。医疗争议知情权。总之,医患纠纷呈多发趋势,如有需要,欢迎咨询云南医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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