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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告诉你医疗事故责任轻重是怎么划分的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1日

目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医疗事故纠纷,都会进行一些赔偿,但是赔偿也是有根据的,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具体分为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在不同的事故责任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今天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告诉你医疗事故责任轻重是怎么划分的。


每当发生了医疗事故后,都会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那么就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5、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杨律师告诉你医疗事故责任轻重是怎么划分的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以上就是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微大家讲解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轻重是怎么划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划分医疗事故责任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这样作出的鉴定才是比较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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