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13888624337 杨律师
联系方式:13108689250 尹律师
Q Q邮箱:349457559@qq.com
律所网址:www.yncyls.com
律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幢21楼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回答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错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回答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错?昆明医疗纠纷律师表示,为了更加有效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的,有权向医疗机构主张损害赔偿,那么,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错的范围呢?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的前款头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昆明医疗纠纷律师看来,并发症是否为医疗过错取决于该并发症是否属于当今医疗技术无法掌握的情况,如果医疗机构无法避免的,就可认定医疗机构不具有过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事故中可以自己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吗2021年11月25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损害赔偿逾期可否要求利息2021年11月09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纠纷超过一年还有效吗2021年11月03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介绍正规的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2021年11月02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事故赔付时效一般是多久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