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13888624337 杨律师
联系方式:13108689250 尹律师
Q Q邮箱:349457559@qq.com
律所网址:www.yncyls.com
律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幢21楼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工伤医疗结束以后多久才可以进行医疗鉴定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工伤医疗结束以后多久才可以进行医疗鉴定?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表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需要医治的,会有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一般是12个月,超过12个月,如果需要继续医治的,可以再延长12个月,那么工伤医疗终结后什么时候做鉴定?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较重的为一级,较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其中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通过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的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等到医疗终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
-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如何鉴定医疗过错2021年11月12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损害赔偿逾期可否要求利息2021年11月09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纠纷超过一年还有效吗2021年11月03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介绍正规的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2021年11月02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解答医疗事故赔付时效一般是多久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