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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疗纠纷咨询律师解答法院委托没有病历能鉴定医疗责任吗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昆明医疗纠纷咨询律师解答法院委托没有病历能鉴定医疗责任吗?昆明医疗纠纷咨询律师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非常普遍,产生赔偿纠纷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而医疗赔偿纠纷往往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法院委托没有病历能不能鉴定医疗责任?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昆明医疗纠纷咨询律师解答法院委托没有病历能鉴定医疗责任吗


  法院委托没有病历能鉴定医疗责任吗?医疗纠纷律师回答,法际委托进行医疗鉴定的,没有病历也可以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记录等。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疗纠纷律师还提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医疗纠纷律师总结的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通过昆明医疗纠纷律师的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没有病历的,可以提供其他材料进行鉴定,例如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记录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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