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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构成医疗侵权责任的部分有哪些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构成医疗侵权责任的部分有哪些?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所介绍道,其实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


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构成医疗侵权责任的部分有哪些


  在医疗纠纷律师看来,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

  以及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门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医疗纠纷律师介绍还有就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医疗纠纷律师还提到,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因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损害性特点,病员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变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现存的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所谓的多因一果。在分析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既存疾病在损害后果的作用力时,不能忽视患者原有疾病对损害后果作用力。

  在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看来,多因一果的损害赔偿之诉,在判断原因事实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时,日本法医学家渡边富雄与其他学者所采用损伤参与度,值得我们借鉴。医疗纠纷律师这里提到的所谓的损伤参与度是指损伤、既存疾病与现存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采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来判断、确定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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