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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医疗纠纷中患者必须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医疗纠纷中患者必须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位置,不少患者都担心医院方面会故意隐瞒或是毁灭证据,影响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也要懂得收集证据,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1、门诊及住院病历。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更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后面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医疗纠纷律师这里提到的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 参考 ,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由于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更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医疗纠纷律师发现,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更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更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总结,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材料?在医疗事故中患者要懂得收集证据,也要懂得在事故后具体做法,找个律师介入是比较好的方法。自己遇到医疗事故后要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律师帮助自己,看看自己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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