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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疗纠纷律所律师为您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中录音是否违法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昆明医疗纠纷律所律师为您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中录音是否违法?昆明医疗纠纷律所知道,现实生活中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很多时候人们看病的时候容易发生医疗事故,这样的话涉及赔偿问题,但是如果有纠纷的话在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录音是否违法?下面就由我们医疗纠纷律所律师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昆明医疗纠纷律所律师为您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中录音是否违法


  医疗事故鉴定录音是否违法?医疗纠纷律师回答,录音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录音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根据《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在医疗纠纷律师看来,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医疗纠纷律师提醒,录音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录音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通过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如果进行录音是合法的,但是提供录音证据还是会有一些限制的,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我们医疗纠纷律所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医疗纠纷律所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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