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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咨询律师律所概述关于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都有哪些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医疗纠纷咨询律师律所概述关于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都有哪些?在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看来,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没有高中低档之分,只有有效与无效,而过期无效的药品不仅无法对公民的疾病提供有效的帮助,还有可能会加重疾病,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那么,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如何处罚?下面由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咨询律师律所概述关于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都有哪些


  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如何处罚?医疗纠纷律师回答,针对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形,会依法没收其因销售过期药品赚得的全部收入,并且要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大小视其情节严重而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其中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介绍,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医疗纠纷律师还了解到,根据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对“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会没收其因销售过期药品赚得的全部收入,并且要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大小视其情节严重而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还提供了专门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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