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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正规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正规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对于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律所的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总结正规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医疗纠纷律师回答,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我们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整体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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