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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云南医疗纠纷律师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都存在哪些区别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请问云南医疗纠纷律师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都存在哪些区别?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介绍,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医疗差错指的是医疗击鼓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病人的损害发生。那么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首先,据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医疗纠纷律师提到的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2.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3.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医疗纠纷律师提到的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至于医疗事故的受理条件的话,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面的就是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更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院方对方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态度是积极、及时的,才会让患者及其家属感到一定的心理安慰。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医疗纠纷律师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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