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13888624337 杨律师
联系方式:13108689250 尹律师
Q Q邮箱:349457559@qq.com
律所网址:www.yncyls.com
律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幢21楼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解答对于已经认定的医疗过错还需要格外鉴定吗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解答对于已经认定的医疗过错还需要格外鉴定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回答,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造成患者出现人身伤害的,就会产生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而医疗事故经常需要技术鉴定的,那么已经认定医疗过错还要不要鉴定?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我们医疗纠纷律师的建议是尽量是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解决相关事宜,同时也可让受害人更加安心,尤其涉及到医疗死亡事件。
通过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认定属于医疗机构过错后,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看案件处理是否需要鉴定。例如卫生主管部门因案件处理需要鉴定的,就要进行技术鉴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总结医疗事故中责任划分的依据都有哪些2021年07月08日
-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医院将会面临什么责任2021年07月07日
-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如果是医疗意外的话医院有责任吗2021年07月06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分析医疗事故发生以后一般应该怎么处理2021年07月05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解析在医疗事故中死亡是否算是工伤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