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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过失判定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有这些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过失判定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有这些。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往往是劳护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造成的,如果造成严重医疗事故,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可以追究医护人员刑事责任,那么医疗过失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通过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护人员过失造成医疗事故后,证明医疗过失的证据包括患者病历;各种检验、化验报告;各种手术记录;医学影像报告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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