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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过失判定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有这些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过失判定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有这些。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往往是劳护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造成的,如果造成严重医疗事故,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可以追究医护人员刑事责任,那么医疗过失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过失判定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有这些


  医疗过失需要什么证据?医疗纠纷律师介绍,需要到的证明医疗过失的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检验记录;医治是保护的各种药品;鉴定报告等。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通过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所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护人员过失造成医疗事故后,证明医疗过失的证据包括患者病历;各种检验、化验报告;各种手术记录;医学影像报告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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