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

云南晨昀医疗律师所

快速导航

  •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 医疗死亡 医疗误诊 医疗损害 医疗美容 疫苗纠纷
  •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私人法律顾问
  • 其他纠纷

    合同纠纷 债务纠纷 公司股权纠纷 离婚纠纷 工伤事务 刑事诉讼
  • 成功案例

    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办案数量和服务对象较多,案件胜诉率较高。
  •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问题 医疗事故纠纷 法律顾问
  •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
  • 昆明医疗律师
  •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 专业法律顾问
  •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资讯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做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做?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表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造成医疗损害的,对医疗事故成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下面由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做


  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纠纷律师回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