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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专业打医疗纠纷的律师对于医疗事故规范有什么看法
来源:www.yncy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昆明专业打医疗纠纷的律师对于医疗事故规范有什么看法?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咱们在现实生活中,医患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患者走上了慢慢维权路,为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国家职能部门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那么,如何防范医疗事故纠纷呢?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专业打医疗纠纷的律师对于医疗事故规范有什么看法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想要医疗机构防范医疗事故纠纷应注意做到如下几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医疗纠纷律师觉得,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律师表示,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医疗纠纷律师觉得,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对“如何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问题进行的解答,需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加强医务人员对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加强监督。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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