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13888624337 杨律师
联系方式:13108689250 尹律师
Q Q邮箱:349457559@qq.com
律所网址:www.yncyls.com
律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幢21楼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告诉您重新要求医疗过错鉴定需满足的条件。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很多时候会存在医疗过错,这个医疗过错责任的确定首先需要做医疗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来确定相关责任,那么重新要求医疗过错鉴定有哪些限制?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将在下文为各位读者进行解释。
重新要求医疗过错鉴定有哪些限制?要满足哪些条件?医疗纠纷律师表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若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纠纷律师还提到,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有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据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其中第三十九条还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根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总结的上文可知,当患者发现自己遇到了医疗事故,这个时候应该冷静处理,首先就应该去做医疗过错的鉴定,这个是必须要在一年内做出鉴定否则就无法为自己争得应该有的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医疗纠纷律师所专业律师。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教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这样索赔更专业2021年04月22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为您分析误诊导致的费用该由谁来出2021年04月22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为您分析医疗事故中主治医师应负的责任2021年04月21日
-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告诉您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什么机构才可以2021年04月21日
- 请问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医院误诊导致医疗事故后是否要承担赔偿的责任2021年04月20日